沈阳工程学院继续教育报名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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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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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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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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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于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与原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合并组建,学科和专业设置以工程技术类为主,涵盖工、经、文、管、法等5个学科门类,现有专任教师50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46%,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74%。学院具有比较完善的办学条件和实验、实习设施,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一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二个,市级重点实验室五个,一个省级高校工程技术中心和一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一个博士后工作站。学院有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65个、校内实习基地20个、校外实习基地55个,其中有600MW火电机组仿真机、汽轮机调速系统等6个百万元以上的大型实训设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003年以来,学院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发明专利11项,省部级科技奖12项,国家级课题3项,特别是《太阳能光伏技术规程》填补了国内空白。学院还建设有一流的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现代化的图书馆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藏书80余万册。
随着学校的发展,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经历了由成人教育部、到继续教育部、再到继续教育学院的演变。如今的继续教育学院依托学校雄厚的教育资源,坚持依法办学、服务社会的原则,已经形成了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多种渠道办学的基本框架,建立了学历教育和培训教育并举的教育模式。其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院继续教育的学历教育(包括:函授、脱产、业余、委培、代培、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种长、短期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及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划分为函授教育、开放式教育、技术培训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四个方向。
1、报名条件:
凡具有高中、中专学历及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专科各专业,具有专科学历或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报考本科各专业。
2、学习形式:
“业余”学习形式:利用周六、周日到校上课、考试;
“函授”学习形式:利用寒、暑假上课、考试。
3、证书颁发: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4、报名优惠:
凡报名学生邮寄复习资料
5、报名方式:
9月12日-9月25日截止报名。9月19日-9月25日(具体时间依省招办发布时间为准)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进行数码照像。专升本考生需持专科毕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报考高起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9、30号
凡参加成人高招被正式录取的学员,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所在高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教育厅验印的专本科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并予以电子注册。本科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可申报学士学位。
6、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
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7、根据“卫生部(2002)10号”文件精神,2002年10月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学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8、书籍费:
两年半共500元(多退少补)。